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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假的。性別重置手術不會助長精神疾病。在2013年修訂的DSM-5(第五版)的「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在內涵上做了很大的改變,不只有變動診斷名稱,也去疾病化。參考了社會學的架構,「性別(Gender)」是人與人互動,人與社會互動而形成,是社會把這些性別框架分類強套在人身上,才造成當事人感到不安。醫生也從評估診斷的角色,轉為協助輔導的角色。DSM-5保留「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的名稱,是為了協助個案方便取得「醫療需求」,而不是為了進行醫療把關審查。

資料佐證

https://www.thenewslens.com/feature/2016transgender/35760
性別重置手術

跨性別專題》性別有各種奇妙的模樣,並不是套上公式就會有答案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此篇特別感謝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吳芷儀幫助撰寫) 很久很久以前,國家是沒有性別變更登記法令的。 在1950~1980年(中華民國是1988年開始由台北榮總做手術),有一群對自己性徵不滿意的人,偷偷找整形外科醫師做變性手術,雖然手法粗糙,但在當時已經讓個案很滿意了。整形外科醫師覺得有市場,也怕觸犯法律重傷害罪,於是就找了精神科醫師商量,希望能賦予「醫療正當性」,所以在《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

https://www.thenewslens.com/feature/2016transgender/3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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