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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 Ta Wang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Chang Ta Wang 查核回應
退休俸(遺屬年金)不再隨軍公教調薪而調整
發布日期:110-09-02 資料來源:退除給付處
一、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9條暨其施行細則第48條規定,自107年7月1日起,退除役官兵或遺族所領退休俸、贍養金及遺屬年金,將不會隨現職人員薪俸調整而調整。

二、有關軍職人員退休俸金是否調整,須由主管機關國防部依上項法令規定,完成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後,再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公告,本會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支給機關)將配合辦理。

資料佐證

退輔會110-09-02 公告

https://www.vac.gov.tw/cp-1787-1132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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