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Asdfgh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只要不是第11-1條所列的「最重本刑三年以上」之「重罪」,下至警方上至檢察官都不能任意調閱使用者的個資,要調就要先向法院聲請「調取票」。

因此不可能有警方向facebook 或是instagram要求相片群組,或是行山群組人士的資料。

資料佐證

https://bryan.law/personal-data-use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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