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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 303411230236
「郵遞區號:116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通知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店種徵所:
案號 112年稅執字第00017657號
「應到民國112年05月11日10點00分

仁段
臺北市文山區興得里016鄰興隆路三段112巷4弄3
8號
林秀珍即珍正越南美食館法定代理人林秀珍
| 應納利
金額 執行必要費用:
移送金額:新台幣3,105元整
息:新台幣135元整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號
應到
處所 電話:(02)25216555年06
#A: (02)25235819
計:新台幣3, 240元整
1205116AQ
$ 點,低行政執行法第7條第3天第14條規定辦理。
書記官 林宇宏
中華民國 112 年
書記官
林宇宏
938QZ0000003240
列印日期:112年04月27日
名稱:財政部北區國税局新店稽徵所
|移送地址:新北市新店疆北新路一段88號16樓
「機關 電話:(02)29182010
(碼)
(條碼三)
如因防疫不便報到
請以書面或電話聯整
「案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警案税法
欠稅年度106年
F33074050600075260093892
F330740506090752600
行政執行官 李敍恒
於112年05月11日前,請義務人持印製條碼之通知書至便利商店版
款,免收手續費;倘未印製條碼者,仍請至分署繳款或購買郵政世
票郵寄繳納。
(本通知書無書記官簽章無效)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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