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今天僑委會的Zoom 會議,以下轉傳最新消息~

謝謝大家関心海外僑胞被除籍之事,今天會後又打電話到舊金山文化辦事處,弄清楚程序如下:

離台超過二年,會被除籍,但沒超過四年, 返國:

1. 用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到戶政事務所報到.立刻恢復戶籍
2. 拿戶籍資料,到衞生局恢復健保
3 在美國期間,到當地台北經濟文化辨事處,申請「居住証明」,寄回台灣勞保局,恢復勞保年金或國民年年金 ( 不用返台,年金不會中斷)

居住証明,可以在辦事處網站下載表格,需要「駕 駛執照及中華民國護照影印本」,找人公証,直接寄到辦事, 審查。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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