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時尚問題
東邊日出西邊雨 看來,服飾這事,還真不能視同兒戲。往大裡說,它即便不是“治國之綱”,至少也是“治國之方”。往小裡說,它是一個人內心美醜和道德修養的表現,也是對他人的尊重和一種禮儀。也就是說,服飾、禮儀、道德是三位一體的。失儀必失禮,失禮必失德,失德必失國。這樣,一個人,尤其是一個有身份有地位有修養的人,就不能隨隨便便,想穿什麼就穿什麼,想怎麼打扮就怎麼打扮。因此,中國文化在傳統上,是反對和厭惡“奇裝異服”的。在許多中國人眼裡,奇裝異服簡直就是壞人、流氓、色鬼和品性惡劣者的代名詞。改革開放以前,但凡正派人士和良家婦女,只要一見到身著奇裝異服者,就像見到了麻風病人,避之惟恐不及。這種厭惡和反感,在歷史上甚至曾經導致謀殺案的發生。比如鄭文公之殺子臧就是。事後有人評論說:“服之不衷,身之災也。”一件奇裝異服,竟招來殺身之禍,而輿論還認為是理所當然,可見穿衣戴帽,還真不能隨人所好。穿著奇裝異服要遭人非議、厭惡,甚至嫉恨,穿著過時的服飾,用過時的方式裝飾自己,則會遭人笑話。白居易詩雲:“小頭鞋履窄衣裳,青黛點眉眉細長,外人不見見應笑,天寶末年時世妝。”原來,唐玄宗開元、天寶年間,流行胡服,女裝多“襟袖窄小”。到了唐憲宗元和年間,早已流行“大髻寬衣”,袖寬往往超過四尺。至於畫眉,也由時興細而長的“蛾眉”,改為時興闊而短的“廣眉”了。其實,蛾眉原本是極美的。杜甫詩雲:“虢國夫人承主恩,平明上馬入金門,卻嫌脂粉涴(Wò)顏色,淡掃蛾眉朝至尊。”就是說楊貴妃的姐姐虢國夫人自恃天生麗質光彩奪人,朝見皇上也不施粉黛,卻仍要“淡掃蛾眉”,可見蛾眉之美。然而,曾幾何時,“青黛點眉眉細長”竟成為“外人不見見應笑”的過時裝飾了。可見“時髦”也是極重要的。朱慶餘詩雲:“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講的就是這個道理。既痛恨奇裝異服,又害怕過時落伍,這可真是“東邊日出西邊雨”,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也和飲食的表現大相徑庭。說來也是有趣,飲食和服飾雖然都為中國文化所看重,實際情況卻似乎不大一樣。飲食比較保守,服飾則比較新潮。飲食的變化可以說是最小最慢的。古人用筷子,今人也用筷子;古人吃米飯饅頭,今人也吃米飯饅頭;五千年前吃火鍋,現在依然吃火鍋。無論食品原料、烹調方法、進餐方式、習慣口味,都基本保持“中國特色”,難得一變。當然,要說一點沒變,也不是事實。不過,即便最愛吃麥當勞、肯德基的孩子,也不是天天都吃。如果天天吃,還愛不愛,就很難說;長大了,還愛不愛,也很難說。再說,不吃西餐和洋速食的,畢竟還是大多數。所以,仍有人認為,在西方文化不斷傳入,世界文化趨向認同的未來,飲食,可能是“中國特色”的最後一塊陣地。虢國夫人承主恩,平明上馬入金門,卻嫌脂粉涴顏色,淡掃娥眉朝至尊。(選自《新增百美圖說》,邱壽喦作,光緒十三年蘇州石印本。)服飾的情況就不大一樣了。如果說飲食是一位因循守舊的老先生,那麼,服飾便像一個追新逐奇的小姑娘。中國的服飾,曾屢經變化。說得遠一點,有趙武靈王的“胡服騎射”;說得近一點,則有辛亥以來的“逐年西化”。今日之服裝,不要說與千百年前大相異趣,便是與十多年前也大不相同。但不管怎樣時尚化,總歸是和國際接軌而不是和傳統接軌。傳統的服飾,大概只剩下了博物館的意義。城市裡已很難見到中山裝,農村裡小夥子的白羊肚手巾和姑娘的大辮子,也不大容易看見了。事實上,咱們這個最最痛恨奇裝異服的國度,恰恰也是最最愛趕“時髦”的地方。許多外國名牌在中國的暢銷,就連外商也感到奇怪。他們無法理解,一個中國人竟會用數月的工資去換一塊體面的包裝布,“十六歲的花季”們也能瀟灑地走進時裝專賣店,用父母的血汗錢換取時髦。看來,我們確有必要討論一下與服飾有關的時尚問題。時髦之謎 一般地說,所謂“時髦”,總是新奇玩藝。趕時髦就不會反對奇裝異服,痛恨奇裝異服就不會趕時髦。中國人又反對奇裝異服,又愛趕時髦,豈非莫名其妙?說怪也不怪,原因就在於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是群體意識。依照群體意識,每個人都是群體的一員,每個人的生存都要以群體的存在為依據,每個人的價值也要以群體的判斷為標準。換句話說,每個人的尊卑、貴賤、優劣、是非、善惡、美醜,都歸群體和他人說了算。更何況,服飾這東西,原本就是穿來給人看的。如果沒人看,穿得再漂亮也沒有意思。陸遊詩雲:“驛外斷橋邊,寂寞開無主。”花兒尚且不能無人觀賞,況美貌盛裝之人乎?所以愛美的女子一旦無人觀賞,也就無心梳妝。這就叫“士為知己者用,女為悅己者容”。既然穿衣打扮,原為讓人觀看,則每個人的服飾,便必須依照物件而確定,不能隨心所欲,別出心裁。完全不假修飾,固然粗野鄙俗,讓人“看不起”;過於講究修飾,又未免虛偽做作,讓人“信不過”。所以孔子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什麼是“彬彬”?彬彬,就是“相半之貌”。文質彬彬,就是既文雅又樸質,既有修養又不失本色,這樣才是真正的君子。正人君子既然必須“文質彬彬”,當然也就不能“奇裝異服”。奇就是“不正”,異就是“不常”。不正常,也就“不正經”。不正經,不是“歪”,就是“邪”。奇裝異服既然是“邪門歪道”,正人君子當然穿不得。那麼,其他人呢?更穿不得。因為其他人似乎更沒有資格搞特殊。什麼是奇?什麼是異?奇就是“少見”,異就是“不同”。“少見”便難免“多怪”,“不同”則異於“凡響”。如果是老外,自然“稀罕少見”;如果是皇上,自然“與眾不同”。所以,老外和皇上的服飾雖然和咱們不一樣,卻不叫“奇裝異服”。中國的普通老百姓就不行了。要啥沒啥的,有什麼資格自行其是、與眾不同?沒有。既然沒有,那你就規矩點。實際上,奇裝異服之所以遭人物議,表面上看是因為不合“禮”,實質上則是因為不合“群”。想想看吧:大家都穿這樣的衣服,你卻偏要穿那樣的衣服,這不是存心要和大家過不去嗎?不是存心要讓大家瞧不順眼嗎?不是公然不把大夥放在眼裡嗎?不是太狂妄、太自大、太目中無人、太自以為是了嗎?難道別人都不愛美就你懂行?——厭惡、反對、痛恨奇裝異服者,大多是這種心理。不能說這種心理毫無道理。道理也很簡單:既然服飾是對他人的尊重,那麼,穿著“奇裝異服”,當然也就要被視為對他人的蔑視。並且不僅僅是對某一個人的蔑視,而是對公眾、對群體的蔑視,這就理所當然地會引起“公憤”。至於穿著過時服裝,用過時的方式裝飾自己,情況則又不同。表面上看,這也是“不合群”。但這種不合群,並不是故意和大家作對,更不是看不起群眾,反倒會被群眾看不起,當然也不會引起反感、憎恨和敵意。趕時髦的情況又要複雜一點。中國人愛趕時髦嗎?愛的。中國人承認自己愛趕時髦嗎?不承認。所謂“時髦”,即“流行於時者”。沒有一定的人數,就稱不上“流行”。所以,時髦也是一種群體行為,與奇裝異服不同。奇裝異服是“標新立異”,故意“與眾不同”;趕時髦則是“隨波逐流”,生怕“落伍掉隊”。二者之間,有著本質的差別。事實上,中國人反對奇裝異服,並非反對“時髦”,而是反對“獨異”。“獨異”是一個人和大傢夥兒鬧彆扭,所以會成為眾矢之的;“趕時髦”則是大家一窩蜂地去做同一件事,當然不會犯眾怒。其實,趕時髦的人都有一種“合群性”。他們眼見得群體前進了,生怕跟不上,這才去趕。因此不是“不合群”,毋寧說是“合群之心太切”,過於猴急而顯得可笑,不夠穩重而被人鄙夷。可見,趕時髦即便有什麼“不是”,其錯誤也不在“時髦”,而在於“趕”。因為依照群體意識,要時髦,也得大家一起時髦,你一個人匆匆忙忙地趕什麼呢?然而,時髦這玩意,不趕又是不行的。不趕,就會過時。一旦過時,再趕上去,不但討不到什麼便宜,反倒更加可笑。同樣,太趕,也是不行的。因為是時髦,就不會是“老一套”,總是新鮮玩意,也就多少有些風險。如果還沒弄清它是否會流行於時,就匆匆忙忙趕了上去,結果無人響應,豈非成了奇裝異服,或奇裝異服的跟屁蟲?這就不能不預留後路。辦法則是宣佈自己不趕時髦,甚或視趕時髦為可鄙。結果,趕時髦就成了一個貶義詞,專一用於那些追新逐奇趕潮流跟浪頭,手忙腳亂變來變去的人。其實,中國人哪有不趕時髦的。想當年,搞“文化大革命”的時候,一夜之間,全國到處都是黃軍裝、紅袖章,那可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時髦。超前有風險,落伍遭恥笑,因此,中國人處理時尚問題,就有兩條原則,也是兩條古訓,一條叫“變通以趨時”,一條叫“不為天下先”。“變通以趨時”與“不為天下先” 先說“變通以趨時”。中國人喜歡變嗎?不好說。一方面,中國人最不喜歡變,最好是“天不變,道亦不變”,大家墨守成規,照葫蘆畫瓢,便天下太平。因此有“以不變應萬變”甚至“萬變不離其宗”的說法。另方面,中國人又最善變。而且,有時變化之快,彎子轉得之大,連自己都會嚇一跳。比如,剛剛還罵過革命黨的,一轉眼辮子就盤到頭頂上去了;前不久還自稱“大老粗”並以“大老粗”為榮的,一轉眼,就有了“大專以上學歷”和“高級職稱”。總之,當真要變,也可以變,而且說變就變,又哪有什麼“祖宗成法不可變”!這就叫“變通以趨時”。也就是說,時代變了,服飾及其他方面,也要跟著變,否則就是“不合時宜”。不合時宜便會落伍。嚴重一點的,則會丟了身家性命。因為“時變”常常因於“政變”,“易服”往往意味著“易主”。大家都跟著去朝拜新皇帝、當新國民了,你自家一個人還穿著舊時冠服,便難免被視為“敵對分子”。要不然,大小也就是換件衣服變個髮式的事情,為什麼不跟著做?即便不是對抗,至少也是心裡面鬧彆扭,背地裡犯嘀咕。這就不討人喜歡,也“吃不開”。所以中國又有一句古訓,叫“識時務者為俊傑”。就是說,時勢變了,風頭變了,大家都跟著變了,你也要儘快變過去,否則就會“背時”。背時就是倒楣,趨時才有甜頭。關鍵要看什麼東西“行時”。“行於時”才“行得通”。行得通的事不做,偏去做行不通的事,豈非犯傻?所以不變不行。尤其是服飾,就更得跟著變。你想,行頭行頭,如果不“行”(行時),還能叫“行頭”麼?何況要變也不難。反正首先要變的,都不過是表面的東西,如服飾之類。骨子裡的東西,亦不妨依然故我。所謂“洋裝雖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國心”,就是這個意思。換句話說,“改頭換面”不等於“脫胎換骨”,“煥然一新”並不妨礙“我心依舊”的。但是表面文章,卻也不可不做。因為跟不跟,是“態度”問題;跟不跟得上,是“水準”問題。水準不高,無可指責;態度不對,便要整肅。所以時勢變了,人們也會跟著變,至少在口頭上和表面上是如此。只要口頭上和表面上變了,就不會有人追究。便是有人想追究,也無從下手。因此一到時勢大變,想頂也頂不住的時候,中國人也會敷衍敷衍。叫掛龍旗就掛龍旗,叫掛五色旗就掛五色旗,叫掛青天白日旗就掛青天白日旗,甚至叫掛膏藥旗就掛膏藥旗。這也是中國人的生存之道:隨機應變,曲線救國,先存活下來再說。當然也有真變的。近一百年中國的變化就很大,近二十年又為最。顯然,中國人並不一味地反對“變”,更不反對“趨時”,反對的只是某個個人的“超前”和“出頭”。“出頭的椽子先爛”,“槍打出頭鳥”,“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歷史上那些帶頭搞改革的,幾乎都沒有什麼好下場。商鞅是被車裂了的。王安石雖然沒有被車裂,名聲卻一直不好。再說帶頭也沒什麼好處。第一個吃螃蟹的雖然在理論上是英雄,可又有誰記得他是張三李四?因此又有第二條原則,叫做“不為天下先”。所謂“不為天下先”,不但是“不為戎首”“不為禍始”,而且也“不為福先”。也就是什麼事都不要走在前面。壞事固然不能帶頭幹,好處也不能得在前面,因為那會遭人嫉妒。一兩個人嫉妒問題還不大,如遭眾人嫉妒,那就要倒楣了。最好是“隨大流”。既不用擔風險,又不用費腦筋。就算錯了也沒關係,反正“首惡必辦”,“脅從”則可以“不問”。沖在最前面的人犧牲倒下之後,勝利的果實豈非正由中下游者享用?這正是群體意識的體現。在一種“群體至上”的文化中,個人總是渺小的,群體才是偉大的。群體強,個人弱;群體力量大,個人能耐小;群體代表著正確方面,個人則難免要犯錯誤。所以,一個人,只有融入群體才“吃得開”,被稱為“分子”的則往往“吃不開”,比如“地主分子”、“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因此有人戲言,說中國知識份子之所以又“窮”又“臭”,就在於不幸而為“分子”之故。總之,變也好,不變也好,快變也好,慢變也好,都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是既要“隨機應變”,又要“隨波逐流”。反正只要“合群”,就不會有什麼錯誤。如果居然“敢為天下先”,成了“分子”,那麻煩可就大了。從上與從眾 的確,“合群”才是最重要的。什麼是“群”?“獸三為群,人三為眾”。獸為群(如羊群),人為眾(如民眾),合起來就叫“群眾”,也就是像羊一樣跟著“牧羊人”(君)、跟著大家一起走的“人眾”。於是,中國人的變通趨時,又有兩條原則,一是“從上”,二是“從眾”,——一個人跟著另一個人,最後變成三個人。其實,時髦幾乎從來就是“從上”的。“上有所好,下必從焉”,歷來如此。“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吳王好劍術,國人多傷疤”,審美風尚的形成往往源於上流社會的好惡與宣導。“一叢高鬢綠雲光,宮樣輕輕淡淡黃,為看九天公主貴,外邊爭學內家裝。”(王涯《宮詞》)宮廷、豪門、都市,從來就是形成時尚、領導潮流的“頭羊”。這是有例的。比如“長冠”(又叫“齋冠”),是一種竹皮冠,相傳是劉邦發跡之前發明的,所以又叫“劉氏冠”。劉邦發跡之前,不過是個混混。雖然謀了個“泗水亭長”的差事,也不過是個試用的吏員。他頭頂上的那個竹皮冠,又能怎麼樣?只因為它是高祖早年所造,後來竟被定為官員的祭服,而且爵非公乘以上,還沒資格戴。又比如“花鈿”(又稱“額黃”),是一種兩眉之間的裝飾。它的緣起,據說是南北朝時,南朝宋武帝之女壽陽公主一日仰臥簷下,一朵梅花正好落在額上眉間,染成顏色,拂之不去。宮女們見之奇異美觀,便競相效仿,蔚為風氣。李商隱《蝶》詩雲:“壽陽公主嫁時妝,八字宮眉捧額黃”,說的就是它。最可笑的是“點痣”,原本是天子後宮嬪妃,月事來臨時,不便奉承龍恩,又不便言說,便以朱砂點面為標記,傳到宮外,竟也成為一種裝飾了。顯然,“從上”就是“崇上”,而“崇上”也就是“崇尚”。一個社會崇尚什麼不崇尚什麼,誰說了算?難道是老百姓不成?當然是“上面”說一不二。何況“跟著上面走”,大家也心甘情願。下層社會對上流社會總是盲目崇拜的,再說也“保險”。因為一方面,懲罰總是“自上而下”的;另方面,也“刑不上大夫”。這樣,從上,就可以避免承擔始作俑者的風險,即便錯了,也不會被視為奇裝異服而受到追究。更何況,在中國古代社會,無論飲食起居、服飾裝扮,宮廷較之民間,都市較之鄉村,上層較之下層,總是更豪華、更排場、更精美、更先進。跟著上面走,就既保險,又可“得風氣之先”,何樂而不為呢?南朝宋武帝之女壽陽公主,一日臥於殿簷下,一朵梅花正好落在額上眉間,拂之不去,竟形成一種眉間裝飾——額黃(花鈿)。(選自《新增百美圖說》,邱壽喦作,光緒十三年蘇州石印本。)“從眾”的心理也如此。中國人做事,對錯先不論,只要是“大家”都這樣做了,便先有了三分“合理因素”和“保險係數”。即便果真錯了,也毋庸憂慮會受懲罰。因為“法不治眾”,懲罰總是針對少數人的。要打擊和能打擊的,只是“極少數”、“極個別”膽敢出頭的“分子”。至於“群眾”,則只是教育問題,頂多問個“盲從”之罪。但“盲從”其實是無罪的。因為既然是“盲”,當然也就“看不清”。看不清就不知道,不知者不為罪。何況看不清的,又不止一個兩個,可見不容易看清。是非本不易看清,咱們又有點盲目,哪能不犯錯誤呢?話說到這份上,你就是想追究,也追究不下去了。中國人喜歡“從眾”,還因為依照群體意識,每個人的價值都要由群體來確證。這樣一來,群體和他人,便成了鑒定衡量自己言行是非對錯的標準。群體和他人可以做的,自己也可以這樣做;群體和他人都不做的,我們自己就做不得。比如阿Q欺負小尼姑,明明是“非禮”,阿Q也要強詞奪理地說:“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其實和尚何曾摸過?又有誰說和尚摸得?沒有。可見是胡說。但阿Q卻非得假定和尚摸過摸得不可。因為只有如此假設,他的非禮才是“從眾”,也才合理合法,心安理得。既然說話辦事,都是跟著別人跑,用別人的眼睛看事物,用別人的腦袋想問題,按照別人做過的做事情,則一旦犯了錯誤,亦往往不假思索地便把責任都推到別人的身上,諉過或遷怒於別人。比如阿Q,捉不到可以咬得很響的大蝨子,便遷怒于王胡;挨了王胡的打,又遷怒于假洋鬼子;挨了假洋鬼子的打,則又遷怒于小尼姑,並把所有的賬,都算到最後才見到的小尼姑身上:“我不知道我今天為什麼這樣晦氣,原來就因為見到了你!”可惜阿Q早生了幾年,又沒有文化,否則他的“調戲”吳媽,完全可以委過於讀了當代某作家的書。然而阿Q也不幸,只好怪小尼姑的臉上,不該“有一點滑膩的東西”了。這當然很便當,也很省心,只可惜也不會有什麼長進。因為把責任都推到別人那裡去了,沒自己什麼事,自然也用不著反省,用不著改進。一個不知反省的人,對別人也不會有真正深刻的理解;而一個對自己都不負責的人,又怎麼談得上對國家民族負責?如果只是某一兩個人這樣,倒也罷了。倘若全民族每個人都如阿Q,則其前途也就十分堪憂。“一窩蜂”與“一刀切” 問題還不止於此。就說阿Q。阿Q的欺負小尼姑,究竟是一時衝動呢,還是預謀已久呢?我們知道,阿Q是個內心沒有成算的人。要說他早就在策劃這樣一個“非禮事件”,顯然不是事實。但要說他從來沒有想過,也不是事實。阿Q有一個“理論”:凡寡婦,都想偷漢;凡尼姑,均與和尚“吊膀子”。如此,則所有的尼姑,便都曾經被和尚摸過。這就使他憤憤不平:和尚摸了,我阿Q沒有摸,豈不是吃虧?那就一定要摸他一次!顯然,所謂“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其實還有一層意思沒有說出來,那就是:“和尚摸了,我也要摸”。換一種更帶普遍性的說法,則是:“別人有的,我也要有。”這種心理,就叫“攀比”。中國人喜歡攀比。你穿名牌,我也要穿名牌;你戴首飾,我也要戴首飾;你分房子,我也要分房子;你評職稱,我也要評職稱。反正得“大家一樣,人人有份”。這似乎也很合理。因為依照群體意識,我們原本就是從眾從上,跟著別人走的。既然別人沒有的我們也不能有,別人沒幹的我們也不能幹,那麼,別人幹了,我們為什麼不能幹?別人有了,我們為什麼不能有?於是,就有了“一窩蜂”和“一刀切”。魯迅先生早就描述過中國人的“一窩蜂”:一個人在街上吐了口口水,並蹲下來看,立即就會圍上一大堆人。這時,如果看客中有一個人發一聲喊,拔腿就跑,那麼,大家也就會跟著一哄而散,真不知“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中國人的這種“一窩蜂”,真是隨處可見,隨時可見。就拿鍛煉身體來說,喝紅茶菌便都喝紅茶菌,打雞血針便都打雞血針,做甩手操便都做甩手操。最近聽說又有人推出“喝尿療法”,不知能蔚然成風否?當然,身體畢竟是自己的。拿自己的身體去做“一窩蜂”的實驗品,那也最多是“咎由自取”。倘若連國是也如此操作,比如一窩蜂地去大辦鋼鐵,或一窩蜂地去抓走資派,便難免弄得國無寧日。建國後的許多運動,儘管事後證明並不正確,當時卻能毫不困難地發動起來,原因之一,便不能不部分地歸結為這一民族心理。中國人為什麼會“一窩蜂”?非他,群體意識而已。依照群體意識,凡屬群體的,也一定是正確的,誰願意犯錯誤呢?凡屬群體的,也一定是保險的,誰又願意擔風險呢?就算錯了,犯錯誤的又不是我一個人,吃虧的又不光是我自己,怕什麼!反倒是,如果大家都進步了,都沾了光,占了便宜,就我一個人落伍吃虧,那才叫慘呐!更何況,中國人早就把腦袋,把思考選擇的權利和相應的責任都交給了群體交給了他人,只怕是連想都不會想,就跟著跑了。當然也就會“一窩蜂”。與“一窩蜂”相配套的作業系統叫“一刀切”。所謂“一刀切”,就是對一應問題,各色人等,均不問高矮胖瘦、青紅皂白,一律按同一標準處理。比如,一到六十歲,不論身體好壞,能力高低,工作是否需要,都統統退休。不到年齡而自願退休者,則一律不准其退。這顯然是“一窩蜂”的翻版。但“一窩蜂”是群眾的事,“一刀切”則是領導的事。群眾沉在基層,難免是非不清;領導高屋建瓴,難道也不明事理?不是不明,而是太明,——不“一刀切”,就會“擺不平”。你讓張三退休李四不退,張三不會有意見?你讓王五晉升趙六不升,趙六不會鬧情緒?沒法子,只好“一刀切”。所以儘管誰都明白“一刀切”並不合理,但不管誰當了領導,也都只能如此辦理。其實,即便“一刀切”,有時也不靈的。因為攀比攀比,除了“攀”,還有“比”。既然是比,就要比個高低,比個優劣,比個勝負,比個水落石出。於是,你蓋三星飯店,我就蓋五星的;你分了三房一廳,我就要四房兩廳。可見,攀比並非就是“人人有份,大家一樣”,骨子裡還是“出人頭地,高人一等”。這樣,從眾,也就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跟著”別人走,另方面則是一心要“比過”別人。因為“跟不上”固然沒面子,“比不過”也同樣沒面子。所以非攀比不可。這就牽涉到“面子”了。事實上,服飾禮儀也好,攀比心理也好,都關乎面子,而面子,則是每個中國人都不能沒有的東西。那麼,面子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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