羨慕「口譯哥」高薪 網友留言外交部:還有270K的缺嗎?
13:182019/01/09 中時新聞網 邱珮畇

「口譯哥」趙怡翔從未通過外交特考,便以八職等的機要秘書,破格外派擔任十二職等的組長,打破外交部的慣例,月領近27萬高薪引發爭議。網友在外交部臉書留言罵人,還有人問「部長大大,外交部還有270K職缺嗎?」並說,他不用外派到美國,最落後國家也接受。


外交部長吳釗燮在立法院證實,「口譯哥」趙怡翔將外派駐美代表處,並將接任政治組長,一個月薪水將近27萬,引發軒然大波。之前「管媽女婿」林子揚在泰國擔任諮議的工作,月領13萬左右,跟「口譯哥」比起來是小巫見大巫。

網友跑去外交部臉書罵人「部長大大,外交部還有270K職缺嗎?這個職缺是不是免考試?就可以上任..如果有,不用外派我到美國,可以接受外派到最落後國家」、「怎可以完全不需經過高考特考,不需10~20年實務歷練,年紀輕輕立即空降為駐美國外交部高級官位」、「只是「口譯」工,無外交官考試,居然準備不要臉10級大躍進,髙升「外交官」主管大位,真是顏色對,狗屎也當是黃金」、「外交部的肥貓米蟲們,沒幾個邦交國,趕快撤部吧!不要浪費我們的納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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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外交部澄清:
一、 依據「駐外機構組織通則」,外交部得視駐外機構實際需要,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人員。駐外機構進用聘用人員均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與報經行政院核定的聘用計畫書辦理。

二、趙怡翔是依據上述規定,由國內遴聘至駐美國代表處的聘用人員,趙怡翔原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機要秘書,現聘用為駐美代表處一等諮議。

三、依據行政院101年2月16日發布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第4條,「駐外機構得分單位辦事…對外名稱及業務權責機關之歸屬,另以編組表定之」。另該通則第7條,「外交部得應業務需要,給予駐外人員適當名義對外或予以加銜」。目前駐美國代表處組長是為駐外機構對外交涉業務需要的對外名義,並非編制職稱,且未列職等,所以組長並非簡任第十二職等,亦非法定主管職務。外交部特此說明澄清。

資料佐證

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_M_2.aspx?n=D6D997396B647A7C&sms=9C41168DD8E4EB5C&s=C9E0B6D6C3201E27

有關中國時報本(1)月13日報導「趙怡翔從未通過外交特考,便以八職等的機要秘書,破格外派擔任十二職等的組長」事,與實情不符,外交部鄭重澄清如下: -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 中華民國外交部 - 全球資訊網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一、依據「駐外機構組織通則」,外交部得視駐外機構實際需要,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人員。駐外機構進用聘用人員均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與報經行政院核定的聘用計畫書辦理。 二、趙怡翔是依據上述規定,由國內遴聘至駐美國代表處的聘用人員,趙怡翔原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機要秘書,現聘用為駐美代表處一等諮議。 三、依據行政院101年2月16日發布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第4條,「駐外機構

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_M_2.aspx?n=D6D997396B647A7C&sms=9C41168DD8E4EB5C&s=C9E0B6D6C3201E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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