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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府衛芝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新聞稿U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未詳實配合防疫調查,
高雄市祭鐵腕重罰
呼籲自中國大陸返國 14日內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勿出入人潮湧擠場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24)日公布第 2 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炎境外移入確診個案。經高雄市衛生單位疫調發現,該名個案入境前
即有發燒及上呼吸道等症狀,並在大陸就醫服藥。1 月 21 日入境時,
個案因服藥退燒未被機場發燒篩檢站攔檢,也未主動向檢疫人員告知
有症狀及武漢活動史,就搭乘捷運返回住家。期間個案二度就醫,甚
至前往人潮聚集地點且未配戴口罩(1/22 下午 16-18 時至金巴黎舞廳
未戴口罩),經衛生局安排隔離就醫後,仍未如實配合疫調且未詳實
告知防疫人員活動史、密切接觸者及同住接觸者人數。鑒於個案行為
恐造成防疫漏洞,致使病毒入侵社區危害市民生命健康,高雄市政府
衛生局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43 條,重罰個案新臺幣 30 萬元罰鍰。
因應中國大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高雄市政府配合中央各
項防疫政策,積極統籌整合各單位資源與人力,加強國際機場檢疫後
送隔離措施,整備防疫物資、針對轄內醫療院所感染管制預作規劃演
練。此外,高雄市亦積極整備相關防疫物資,加強針民眾風險溝通與
衛教宣導,以減少疫情對本市之衝擊,降低民眾恐慌,全力守護市民
健康。目前在飛機降落入境前,機上廣播皆會說明本次嚴重特殊傳染
性肺炎疫情嚴重性及發放健康聲明卡,並請民眾有發燒、咳嗽等身體
不適症狀,無論是否服退燒藥、止咳藥,應主動向機場檢疫人員報到。
衛生局呼籲,民眾自大陸地區返國,應配合相關檢疫措施,如有
症狀主動通報機場檢疫人員。返國 14 日內務必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勿
出入人潮擁擠場所,也勿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期間如有出現發燒、
呼吸道症狀時,請撥打疾管署防疫專線 1922 或衛生局防疫專線
7230250,依指示配戴口罩,衛生機關將協助後送就醫診療。就醫時主
動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及時診斷
通報。(全文完)
新聞稿聯絡人:潘炤穎 簡任技正
聯絡電話:7134000*6101
行動電話:0919-583-843
發布日期:109. 01. 25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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