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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保存年限: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函
地址:10681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
承辦人:李小姐
電話:02-37073707分機3632
傳真:02-37073682
E-Mail:[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教育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促轉二字第1075200005B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清冊格式及範例(A65000000A_1075200005B_doc7 Attacht.xlsx)
主旨:為瞭解目前公共空間設置兩蔣紀念物,及為紀念兩蔣而命
名之公共空間之現況,請惠予協助填復資料清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為確立自由民主
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
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
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
二、為瞭解公共空間紀念兩蔣之現況,請依附件清冊格式及範
例填具下列資料:
(一)青部暨附屬機關、轄管公私立學校中含有兩蔣塑像、遺
像等紀念物與數量。
(二)貴部暨附屬機關、轄管公私立學校為紀念兩蔣而命名之
公共場域,包含校名、廣場、建築物等。
三、上揭資料請以excel電子檔方式於107年8月20日前回覆,
至紉公誼。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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