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花蓮縣觀光,自即日起至本(113)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規定
例如:某甲本年具14日休假資格,其國旅卡休假補助總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6,000元,某甲於本年5月11日持國旅卡至花蓮縣特約商店刷卡消費8,000元,得核發休假補助費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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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訊息中需要特別留意的地方包括: 1.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規定的放寬措施:閱聽人需要確認這項政策是否真實存在,以及是否有其他相關限制或條件。 2. 休假補助總額與消費金額的關係:閱聽人需要注意休假補助金額是否與消費金額相符,以免產生誤解或錯誤理解。 3. 花蓮縣特約商店的認證與合法性:閱聽人需要確認花蓮縣特約商店是否為合法認證的商家,以免受到詐騙或不實消費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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