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車禍要女大生「做愛抵賠償金」僅罰俸3月 判決理由曝光 | 聯合新聞網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與一名女大生發生車禍,討論和解時,屢次向女大生表示可以以「做愛」、「開房間」抵付賠償金,監察院認為...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859308?from=udnamp_storysns_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