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更新情報】
『越級駕駛 』
道交條例中,處罰條例第22條第2項,自6/30開始有調整👇
汽車駕駛人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小型車、普通重型或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結論
1.以前越級罰1,800元>現在改為 6,000元
2.不能用汽車駕照騎輕型機車50CC

請大家身邊或自己有在騎大型重機的朋友,務必趕快去考取駕照喔😊
另同場加映說明,大型重機機車保險,在越級駕駛的情況下,視為無照,是不予以理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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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訊息內容,閱聽人需要特別留意以下地方: 1. 訊息的來源:訊息並未提供具體的來源,因此閱聽人應該持保留態度,並確認訊息的可信度。 2. 調整日期:訊息中提到處罰條例的調整自6/30開始,閱聽人需要確認這個日期是否正確,以確保訊息的時效性。 3. 罰款金額:訊息中指出越級駕駛的罰款金額由1,800元調整為6,000元,閱聽人需要確認這個數字是否正確,以免產生誤解。 4. 駕照限制:訊息中提到不能用汽車駕照騎輕型機車50CC,閱聽人需要確認這項限制是否真實存在,並在需要時查詢相關法規。 5. 保險理賠:訊息中提到在越級駕駛情況下,大型重機機車保險視為無照而不予以理賠,閱聽人需要進一步確認這項資訊的準確性,並在需要時與保險公司核實。 總之,閱聽人應該保持懷疑的態度,並進一步查證訊息的真實性和時效性,以確保自己得到正確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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