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罷免法規定選前10天不能用FB LINE傳選舉相關的文獻宣影片、文字及宣傳違者罰50到500萬也就是從今天晚上12點明天星期三的凌晨開始就不能再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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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z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Zzzz 查核回應
經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證:
一、中選會自投票日前十日(11月14日)起僅禁止傳遞任何與「民調內容」相關訊息,而非禁止「任何選舉有關之訊息」。
二、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僅禁止於「投票日」11/24當天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鍰。使用line 、臉書等社群網站、社交軟體助選、拉票,亦在禁止之列。

資料佐證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250

【錯誤】網傳「11/14開始禁止用(line),臉書,傳任何選舉有關之訊息。切勿觸法。 請大家注意。 罰500萬。」?

網傳「11/14日 開始禁止用(line),臉書兒,傳任何選舉有關之訊息。切勿觸法。 請大家注意。 罰500萬。」經查:一、中選會自投票日前十日(11月14日)起僅禁止傳遞任何與「民調內容」相關訊息,而非禁止「任何選舉有關之訊息」。二、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僅禁止於「投票日」11/24當天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鍰。使用line 、臉書等社群網站、社交軟體助選、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250
MrOrz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MrOrz 查核回應
中選會是說 2018/11/14 0:00 之後就不能散佈或引述選舉「民調」。訊息中說的「選舉相關的文獻宣影片、文字及宣傳」只要沒有「民調」都可以傳。

否則「選前之夜」造勢也違法了呀。

資料佐證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10196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113001960-260407

14日零時起禁止公布選舉民調 中選會:違者可罰500萬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11-12 18:06〔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九合一大選邁入倒數階段,依「選罷法」規定,投票前10天不能發布民調,中選會今日表示,自14日凌晨零時起,至24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 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表示,自14日凌晨零時起至24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資料照) 選罷法規定,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10196

封關!14日凌晨0時起禁發民調 違者最高罰500萬

選舉將至,中選會13日也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民調封關日為11月14日凌晨0時起;此外,投票當日不得從事任何競、助選宣傳活動,包含簡訊、LINE、臉書等傳遞散佈都會觸法,恐挨罰50萬至500萬元。 選前各方民調盡出,中選會主委陳英鈐13日指出,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進行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之單位或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11300196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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