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乙方蔡伊婷,於113年4月17日,約定甲方張家嘉後續不需要費用,返還甲方張家嘉38萬元整,於113年4月27日前付清,此對話記錄雙方存證
近 31 日
1 次瀏覽
本訊息有 0 則查核回應
目前沒有已撰寫的回應,建議對其抱持健康的懷疑。
ChatGPT 自動分析
以下是 AI 初步分析此訊息的結果,希望能在有人查核之前,先帶給您一些想法。
這則訊息中需要特別留意的地方有以下幾點: 1. 約定內容:訊息提到乙方蔡伊婷約定後續不需要費用,並且要返還38萬元整給甲方張家嘉。閱聽人需要注意這樣的約定是否合法、合理,以及是否有其他相關細節未被提及。 2. 付款期限:訊息中提到付款期限為113年4月27日前,閱聽人需要留意這個期限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可能影響到雙方的權益。 3. 存證方式:訊息提到此對話記錄雙方存證,閱聽人需要注意存證的方式是否有效,以及是否有其他更正式的方式可以確保雙方的權益。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