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借給親友酒駕…有事!車主採連坐罰與酒駕同責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105/1572631.htm

愛車借給親友酒駕…有事!車主採連坐罰與酒駕同責 | ETtoday新聞雲

▲警方提醒,7月1日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加重酒駕處罰規定開始實行。(圖/警方提供)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季節漸入秋冬,氣候轉涼,正值冬令進補時節,民眾常前往有含酒料理如麻油雞、燒酒雞、薑母鴨、羊肉爐店面食用進補,並飲酒助興,提高駕駛人酒後駕車的機會,導致酒駕肇事增加。 為有效遏止酒駕悲劇一再上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加重酒駕處罰規定,自2019年7月1日開始實行。若汽機車駕駛酒精濃度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105/1572631.htm
近 31 日
2 次瀏覽
本訊息有 1 則查核回應
moo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moon 查核回應
依據108年4月17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該條文自108年7月1日施行)條文內容,汽機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有酒後駕車行為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而不禁止駕駛者,機車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三個月。

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年滿十八歲之同車乘客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但年滿七十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

資料佐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08年3月26日修正、108年4月17日公布之條文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A13C3E7253000000000000000000A000000002FFFFFA00^02017108032600^00085001001

行政院108年5月31日院臺交字第1080091072號命令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07612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