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偽造技術日新月異,過去也有過網路販售偽鈔,但警員實際購買發現是詐騙案的情況。使用偽鈔已觸犯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元以下罰金。
提醒發現之偽 (變) 造、仿造券幣,若原持有人情形可疑或不同意金融機構截留致無法處理時,應即報請當地警察機關偵辦。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440009

https://www.kmdn.gov.tw/1117/1271/287081/31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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