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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經濟部發布澄清稿強調,推動再生能源是考量整體能源政策,非僅侷限於成本效益進行評估;另外,離岸風電是綠能發電,有益於提升環境生活品質。
林全能說,離岸風力發電初期發電成本雖高,但未來隨著相關設備均建置完全,發電成本也會跟著降低。

資料佐證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61109/985197/
尋替代電力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78289
專家:核電只賣「人民無聲」國家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9-06/97028
離岸風電喪權辱國? 經濟部澄清

尋替代電力 斥資7200億元風電聯盟成軍 | 蘋果日報

蔡英文政府宣示2025年達到非核家園目標,廢除核能改以其他能源發電。今在經濟部能源局見證下,由台船、台電、中鋼等單位組成的「離岸風電海工聯盟國家隊」今成軍,未來將開出特製船隊,到中部外海等風力強勁海上,蒐集風能再以電纜輸回岸上發電,若以斥資7200億元,每年維護費230億元來估算,每度發電成本達6.01元,高出現行發電成本每度2.54元的一倍以上。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林全能今到高雄見證此聯盟成立,該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61109/985197/

專家:核電只賣「人民無聲」國家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5-05-08昨有媒體刊出一篇「華郵主筆:台灣反核不切實際」的報導,隨即遭到核工博士賀立維反擊,他以2月底專訪擔任過新華財經新聞總編輯、現任美國華爾街日報駐北京編輯耿必儒(Mr. William Kazer)先生的內容指出,核電輸出國都盡量將核電賣給一些「人民沒有聲音」的國家,明確指出核電已不是未來世界趨勢,而且台灣政府隱瞞許多成本,誤導人民以為核電很便宜。耿必儒指出,美國因為人民反對,30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78289

離岸風電喪權辱國? 經濟部這樣說 | 財經 | 新頭殼 Newtalk

離岸風電偏頗言論,經濟部今(6)日發布澄清稿聲明,推動再生能源是考量整體能源政策,且離岸電有益提升環境生活品質。   圖:新頭殼資料庫 對於報載「離岸風電 喪權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9-06/9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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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剛標到手,馬上要辦理釋股,是外國人太聰明,還是台灣人太笨,或是內神通外鬼? 詐財即将開始囉, 台湾錢真好騙, 还是蔡政府汚錢新招?
(!)離岸風電遴選剛結束 最大股東麥格理要釋股 | 財經焦點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這家公司為什麼要釋股?又是臨時組成的公司?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139103

(!)離岸風電割地賠款 陳立誠

2018年05月01日 20:07 陳立誠

未來歷史將定4月30日為國恥日,這國恥日有兩層意義:一為政府公布離岸風力遴選結果,向割地賠款賣國行為跨了一大步;二為台灣社會對此影響本身權益至深且巨的重大事件渾然不覺,簡直是船過水無痕。

此二國恥一為賣國之恥,一為愚蠢之恥。離岸風電對台灣並不適宜,有六大原因:

一、台灣用電尖峰在夏天,但台灣夏天無風,花了1兆元建設的風電在夏日毫無功能。

二、台灣北部嚴重缺電,離岸風電主要在中部外海,對解決大量南電北送造成輸電線路嚴重超載的危機毫無貢獻。

三、離岸風電是為了取代現有核電,但核電每度1元,離岸風電至少5元,以離岸風電取代核電每度電為5倍代價。

四、政府規畫在2025年達裝置550萬瓩(5.5GW),每年發電200億度,每年電費1000億元,合約20年,離岸風電電費共2兆元。

五、依遴選及競標結果,開發商8成為外國人,首創全球未打敗戰卻割地賠款先例。

六、去年德國、荷蘭、英國離岸風電競標價格分別為每度2.9元、2.6元、2.3元,政府以超過2倍之5.8元決標,因政府知錯不改,全民承受上兆元的額外損失。

以離岸風電取代核電,全國每家平均負擔20萬元以上增加的發電成本,政府從來不敢對民眾實說。民眾無感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政府一再發表不實言論,混淆視聽。上周經濟部長沈榮津接受媒體專訪的言論即漏洞百出:

一、他說日本羨慕台灣發展離岸風電成功,「搶著要做了」,但事實如何?台灣風電占比在2025年將超過9%,日本目標2030年風電占比1.7%,主要是陸域風電,日本官員比台灣務實多了,也少有賣國賊。

二、他說離岸風電可減少火力電廠空汙。果真如此?發展離岸風電是為了取代核電,沒有取代任何1度火力發電,減少什麼空汙?

三、他說離岸風電有兆元商機。不錯,但不是台灣人的商機,是外國人大賺台灣人錢的商機。

四、他說台灣電價相對低,離岸風電對電價影響有限,是在可負擔範圍。事實如何?以風代核每年發電成本增加800億元,每個家庭平均分攤1萬元。沈部長說法是現代版「何不食肉糜」。

法律學者指出目前的離岸風電遴選辦法根本違法違憲。遴選辦法為「法規命令」形式,必須遵守60天的預告程序並送立法院,但目前遴選辦法涉及兆元標案,既不依《政府採購法》又以「內規」方式便宜行事,有極大瑕疵。公布遴選結果是一個重要里程碑,但簽約才是釘在棺木上的釘子。立法、監察諸公應在政府簽署賣台合約前速速採取行動。

(作者為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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