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假的。引用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43、44條」是錯誤的。
遺屬金分為兩種: 一為遺屬一次金,是指一次退休金餘額 + 6 個基數一次金,沒有餘額者,就只領 6 個基數(本俸 2 倍 × 6 )一次金,也就是網傳流言所指的。 二為遺屬年金(即俗稱半俸),是按月照月退休金半數給與,而且需符合條件之遺族,如配偶或父母、未成子女、成年子女且身障或監護宣告者。

銓敘部解釋,上述遺屬一次金及遺屬年金只能擇一領取,所以若遺族領遺屬年金就沒有 6 個基數一次金可領。

資料佐證

https://www.mygopen.com/2021/08/Pensions.html

【誤導】月退休公務員死亡後可申領六個基數遺屬一次金?銓敘部釋疑

網傳「月退休公務員死亡後,可申領六個基數遺屬一次金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43、44條明文」、「很多月退休人員都忽略了,遺屬也不知申請」,經 MyGoPen 實際詢問銓敘部,月退休金人員亡故時,遺屬可申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其中一種,若遺族領遺屬年金就沒有 6 個基數一次金可領。

https://www.mygopen.com/2021/08/Pensions.html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