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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Ann 查核回應
1. 2016年《選罷法》通過修正,目前罷免門檻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5%以上,即為通過。高雄市公民數約228萬人,只要同意票超過57萬335張,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就會通過罷免。
2. 訊息中兩種舉例均錯誤:(1)同意票40萬人,不同意票57萬人,罷免案不成立。(2)同意票57萬人,總有效票數57萬,罷免案成立。

資料佐證

罷韓6月6日投票 57萬票決戰門檻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34/4500576

選罷法修法三讀通過 罷免門檻降低、可宣傳(2016.11.29)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01338

選罷法修法三讀通過 罷免門檻降低、可宣傳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議事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記者陳志曲攝) 2016-11-29 12:25:22〔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直接民權再進一步!立法院院會今早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刪除罷免活動不得宣傳外,罷免提出門檻由總選舉人總數2%降至1%,連署門檻由總投票人數13%,下修至10%,罷免通過門檻由投票率二分之一、同意票過半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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