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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假的,《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在實務上常造成元配為保全家庭,單獨對配偶撤回通姦告訴,僅起訴第三者,明顯違背告訴乃論中「告訴不可分」原則。通姦罪並沒有辦法真正保護婚姻,婚姻能不能順利運作下去,靠的是當事人──夫妻兩人之間的經營,當婚姻真的破裂,我們也只能去收拾善後,沒辦法透過刑罰的壓力,使雙方盡到婚姻裡性行為的忠實義務。

同性結婚是過去《民法》「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是違反婚姻自由及平等權,並要求行政與立法機關於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訂,若兩年時程未完成,同性伴侶將直接適用現行《民法》。

顧立雄是希望能讓這些單純施用毒品的藥癮者在進入司法程序之前,先按時到醫療機構接受藥癮治療的計畫,如果能夠順利完成治療程序,就不用被送入矯正機構而中斷他原本的生活;反之,若無法完成治療程序,仍然要依照現行原有的司法程序,進入矯正機構接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等司法處遇。

資料佐證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7879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3461
https://www.twreporter.org/a/interview-decriminalization-of-adultery-judge-view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763/6321244

【圖輯】毒品除罪化合理嗎?先搞懂「上癮」到底是什麼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最近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提到毒品應該正名為藥物,並且應該除罪化,引發社會辯論。到底何謂「毒品」、何謂「藥物」、「上癮」又代表什麼?看圖一次搞懂。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7879

【錯誤】網傳「3/31通姦除罪化要闖關,15個大法官要讓它通過」、「4月大麻要合法化」?

網傳「3/31通姦除罪化要闖關,15個大法官要讓它通過」、「4月大麻要合法化」,經查: 一、「通姦罪是否違憲」的釋憲聲請案,3月31日要收集各界意見。大法官解釋案最晚將於5月31日公告。 二、查核中心查詢立法院官網,無相關修法資訊。食藥署也說,目前無大麻相關修法提案。 三、大法官3月20日發布釋字790號,認為立法者處罰「種植大麻行為」有其必要性,但要符合比例原則,依違法情節而調整刑度。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3461

「通姦除罪化」橫跨20年的挑戰,兩代法官接力點燃釋憲引信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存有高度爭議的「通姦除罪化」是罕見的由法官申請大法官二度釋憲。今(29)日4時,大法官將做出第791號解釋。《報導者》獨家專訪兩位法官,他們在實務現場遇見什麼問題,讓他們各自在不同年代聲請釋憲?

https://www.twreporter.org/a/interview-decriminalization-of-adultery-judge-view

圖輯/同性婚姻合法三周年:那一年,終於所有人都能結婚 | 編輯室 | 鳴人堂

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並於同年5月24日正式生效,至今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已滿三周年。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763/632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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