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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Ann 查核回應
此訊息雖來自內容農場網站,但內容翻譯自《明史/卷274》中對史可法的描述。
西元1645年,史可法於揚州城抗清時,等不來援軍,又自刎失敗,並主動向清軍求死以換取城中百姓與士兵的平安,未料遭當場斬首後,清軍仍下令屠城,成為明末清初屠殺慘案中的「揚州十日」。

資料佐證

「我就是史可法,殺了我吧!」他為百姓慷慨赴義、屍骨無存,卻換來清軍血腥屠殺80萬人…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283038

教育部國語詞典重編本:史可法
https://pedia.cloud.edu.tw/Entry/Detail/?title=史可法

明史/卷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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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274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列傳第一百六十二史可法〈(任民育等·何剛等)〉·高弘圖·薑曰廣〈(周鑣·雷縯祚)〉】   史可法,字憲之,大興籍,祥符人。世錦衣百戶。祖應元舉於鄉,官黃平知州,有惠政。語其子從質曰:「我家必昌。」從質妻尹氏有身,夢文天祥入其舍,生可法。以孝聞。舉崇禎元年進士,授西安府推官,稍遷戶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   八年,遷右參議,分守池州、太平。其秋,總理侍郎盧象升大舉討賊。改可法副使,分巡安慶、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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