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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並不是投票用。如委託他人辦理登記者,並應檢附委託書。注意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並經戶政事務所查核准予登記者,即取得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資格。

資料佐證

https://www.roc-taiwan.org/cayvr/post/4078.html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資訊:「中華民國海外國民行使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答客問」

網站連結:http://web.cec.gov.tw/files/15-1000-27612,c1349-1.php 一、現在國內設有戶籍之海外國民,要返國行使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是否應先申請? 答:現在國內仍設有戶籍之海外國民,合乎下列條件者,即具有選舉人資格,戶政事務所會主動編入選舉人名冊,無須申請: (一)年滿20歲,即民國85年1月16日前(包括當日)出生。 (二)

https://www.roc-taiwan.org/cayvr/post/4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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