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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請注意資格,連結是真的。但是勞工生活補貼不會重複發給,並無加碼發。

勞保局強調,已經領取到生活補貼的勞工,勞保局不會再重複發給,且110年「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及「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等,屬於相關性質的補貼,勞工朋友若是已領取其中一項補貼,就不能重複請領他項補貼。

資料佐證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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