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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環保署僅得針對出廠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加嚴排放標準,若超過應檢驗日半年仍未實施定期檢驗,經通知屆期未改善可處3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若仍未改善者,可註銷牌照,促使民眾更換或安裝有效污染控制系統,改善車輛污染排放情形。

資料佐證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6255005-1.aspx
空污法三讀修正通過 加嚴10年老車排放標準

空污法三讀修正通過 加嚴10年老車排放標準 | 政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發稿時間:2018/06/25 21:44最新更新:2018/06/27 19:06立法院臨時會25日處理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晚間立法院長蘇嘉全(右)正式敲槌,宣布空污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中央社記者吳翊寧攝 107年6月25日(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明定環保署得加嚴出廠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排放標準,超過應檢驗日半年未定檢,最高可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6255005-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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