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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藥品類別為中醫師處方用藥,須由中醫師診斷開立處方後使用。該藥品可運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或輕症者,降低重症風險,並非預防保健使用,呼籲民眾不要自行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之中藥方,以免誤服導致傷害。

資料佐證

https://www.mohw.gov.tw/cp-16-68142-1.html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輕症者可用清冠-號-醫曝公費管道-035738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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