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Zzzz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Zzzz 查核回應
1. 傳言搭配的新聞,是2010年10月發生的,高雄某高職學生吸毒事件,不是最近發生的事。

2. 根據目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只要持有毒品就是違法,持有第三、四級毒品5克以上者,得處以刑期或併科罰金;若5克以下,仍處以罰鍰及講習。

傳言說「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不符合事實。

資料佐證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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