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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指揮中心提供的8大類強制戴口罩場所,包含各類醫療照護場所、高鐵、台鐵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商場、購物中心、超市等消費場所(但餐廳未列入);教育場所則有圖書館、社區大學、訓練班和K書中心,但不含各級學校和幼兒園、補習班。

此外,電影院、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美術館、博物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兒童遊戲場也入列;郵輪、歌廳、健身中心、電子遊戲場等;寺廟、教堂等類似場所,以及銀行、保險公司、信用合作社、郵局等。

資料佐證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1185008.aspx

12/1起8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 違者最重罰1.5萬 | 生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秋冬專案,宣布自12月1日起,出入醫療院所、大眾運輸等8大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118500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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