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Winnie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Winnie 查核回應
本影片經查證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桂陽路派出所Facebook👈於
2022.12.23 星期五上午9:54所PO出的交通行車安全宣導影片

資料佐證

影片來源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桂陽路派出所臉書👈


👉影片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reel/5661314740622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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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一則 (尚未支援預覽)
先聲你好,你剛騎車從旺盛街東向西經過這個路口時,沒有停車再起,你的駕駛行為已經違規了。
這樣有違規?什麼違規?
先聲,行經5號字路口,預入面設有停滯標誌時,你應在進入路口前暫時停車,確認左右方無車輛才可以繼續向前,而不是直接通過路口。
我也確認沒有車才通過的啊,這是違反哪條規定?
按停車再開的規定,可依道交45條一項15款規定開法,且停車再開,通過路口才是最安全的。
再麻煩先聲出示你的證件。
汽機車預停車再開標誌或停標誌為停車再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一項第15款,處新台幣600元至1800元罰款。
行經5號字交叉路口,預入面設有停標誌。
應暫時停車,確認橫向道路無車輛後且安全時。
再續行通過路口。
行經5號字交叉路口,預入面設有慢標誌。
應減速慢行,確認橫向道路無車輛後且安全時。
再續行通過路口。
行經閃光紅燈號字交叉路口。
應暫時停車,確認橫向道路無車輛後且安全時。
再續行通過路口。
行經閃光黃燈號字交叉路口。
應減速慢行,確認橫向道路無車輛後且安全時。
再續行通過路口。
汽機車預閃光紅燈號字為停車再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二項第三款,處新台幣900元至1800元罰款。
行經無號字交叉路口要左轉彎時,應提早打方向燈並騎到路口中心處等待左轉。
轉之前要特別注意禮讓對象直行車,確認安全距離足夠後才可以起步。
此回應已被原作者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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