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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1.強制接種疫苗並不是強制辦法的唯一形式,大多數政府都實施了某種形式的限制,從新冠通行證到旅行禁令,人們為這些限制也要付出代價。
2.「快篩試劑較他國昂貴(10倍)」並非事實,指揮中心的採購價每劑為新臺幣95元,另有倉儲、包裝、物流運輸、藥局藥師販售等費用,因此以每劑100元出售供民眾使用。而同品牌快篩試劑的國際零售價格,分別介於 166 ~380 元。

資料佐證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oD6remx43AXb6nrI7lwfXA?typeid=8772

https://www.commonhealth.com.tw/article/85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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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記者會
【 新聞稿】

反對強制性疫苗
反對強制性快篩

針對111年元旦起,政府規定26類場所39類從業人員須強制完成接種 covid-19 疫苗兩劑,此規定政府明顯違法,違反我國病人自主權利法第4條,人民有用藥選擇權、人民有健康自主權,對於所提供的醫療選項有「選擇」和「決定」權利。

抗議政府違法違憲!
嚴重踐踏人權
戕害民主自由
違背憲法15條對人民工作權和生存權的保障,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

在疫苗覆蓋率高的國家,如英國和以色列仍然發生突破感染,完全接種兩劑的人卻染疫變種病毒,且70萬人大數據顯示打過疫苗比沒打疫苗的人更易受感染,高達13倍,所以說,打疫苗預防病毒感染,這說法不能成立了!對於說打疫苗能夠防重症,更是不能成立,已有多個國家如印度、墨西哥感染人數眾多情況嚴重時,在使用藥物醫治後,有非常顯著效果,大幅降低重症死亡人數和染疫情況。所以說疫苗能夠預防重症是不正確的。

我們知道,在台灣因打疫苗死亡人數已大幅超過染疫死亡人數,並呈現上升的趨勢,截至12/16嚴重不良反應高達7342多例,這表示有7千多個家庭,面臨家人因打了疫苗身體狀況快速惡化,甚至與死亡搏鬥的悲慘遭遇。這只是冰山一角,實際上人數多過這些數據,事態非常嚴重!這些每天發生在各個角落的事實,為何政府沒有關切和研討原因?在現今疫情相對趨平穩,反而強制人民施打兩劑疫苗?不打疫苗就會列冊,這豈不是歧視和施壓嗎?不打疫苗就被要求每週做篩檢,這些都是變相強制性疫苗。

強制性快篩違憲
既然打兩劑疫苗的和沒打疫苗的人,同樣會被感染,就不應該要求沒打疫苗的要每週篩檢,這是擾民又不合情理,「應該是有症狀的才需要篩檢。」此外,篩檢價格驚人,不是一般上班族承擔的起,為何每片篩劑價錢是歐洲的10倍呢?又現今市面賣的快篩都是鼻腔侵入式的,長期使用傷害鼻粘膜,唾液式快篩劑為何久久不見問世呢?

疫苗非唯一,台灣因打疫苗死了一千多條人命,7千多例嚴重不良反應,這些事實顯明疫苗並不安全,人民當然會質疑疫苗的安全性,目前的新冠病毒疫苗是不成熟屬於實驗性的疫苗, 打疫苗出了問題,大藥廠不負責任,政府也不負責任,然而卻要強制人民施打疫苗,出事了,人民只能自認倒楣??這樣合情理嗎?所以無論是政府或相關機構以強迫、誘導、施壓人民施打疫苗,是違法紐倫堡條約,犯了反人類之罪嫌。

太多的不合理!!
媒體是不是應該善盡天職讓人民有知的權利,搜尋原因做報導呢?

太多的不合法!!
民代和各政黨是否應盡監督政府以及為民代言的職責呢?

媒體是否應該對於這些嚴重社會問題,可以深入採訪了解嗎?!

我們的人權被踐踏
我們的民主被戕害
我們的權益被剝奪

我們最在意的是我們的自由正漸漸的消失……如果我們不起來抗爭人民的基本權利時…


●我們堅定
反對強制性疫苗
反對強制性快篩

●我們堅決
抗議政府公然違法
抗議政府侵犯人權



社團法人國際火炬先鋒關懷協會
理事長忻底波拉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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