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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1.中選會自投票日前十日(11月14日)起僅禁止傳遞任何與「民調內容」相關訊息,而非禁止「任何選舉有關之訊息」。
2.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僅禁止於「投票日」11/24當天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鍰。使用line 、臉書等社群網站、社交軟體助選、拉票,亦在禁止之列。

資料佐證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250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錯誤】網傳「11/14開始禁止用(line),臉書,傳任何選舉有關之訊息。切勿觸法。 請大家注意。 罰500萬。」?

網傳「11/14日 開始禁止用(line),臉書兒,傳任何選舉有關之訊息。切勿觸法。 請大家注意。 罰500萬。」經查:一、中選會自投票日前十日(11月14日)起僅禁止傳遞任何與「民調內容」相關訊息,而非禁止「任何選舉有關之訊息」。二、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僅禁止於「投票日」11/24當天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鍰。使用line 、臉書等社群網站、社交軟體助選、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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