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廢核之後,台灣的地理條件和空間明顯無法建置足夠且穩定的綠能維持用電大戶的需求,因此,未來用電大戶所取得的電力除了吃光所有綠能外,僅能全部靠各式各樣的火力發電,而火力發電等同排碳(核能發電是不排碳的),除了外銷為主的製造業可能遭受溫室氣體減量公約的懲罰性條款致使競爭力爆降外,民進黨政府也蓄意將公約入法(台灣根本非公約國),進而利用排碳來懲罰全國人民,而,這不是他們的最終目的,真正的是,他們早已在中國大量收購碳中和項目(以我兩三年前所知的資訊,一噸成本約2-10元),如果民進黨政府入法罰款訂在一噸罰50元來說,他們可以將手中碳中和高價轉手給高用量之工業大戶,最少都是2-5倍以上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