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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2009年在法院以「我沒有敵人」自辯指出,因言治罪,不符合中國憲法所確立人權原則,為踐行憲法賦予言論自由權利,自己所作所為無罪,即便為此被指控,也無怨言。
劉曉波2008年因參與起草「零八憲章」,2009年遭到北京當局指控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1年徒刑。他當年在法院以「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為題,以中國大陸憲法有關規定、聯合國的國際人權公約等六大方面,為自己進行無罪辯護。

資料佐證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707130419-1.aspx
劉曉波當年的最後陳述:我沒有敵人

劉曉波當年的最後陳述:我沒有敵人 | 兩岸 | 新聞專題 | 中央社 CNA

發稿時間:2017/07/13 21:46最新更新:2017/07/13 22:21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圖)2009年在法院以「我沒有敵人」自辯指出,因言治罪,不符合中國憲法所確立人權原則,為踐行憲法賦予言論自由權利,自己所作所為無罪,即便為此被指控,也無怨言。(圖為余杰提供)(中央社台北13日電)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2009年在法院以「我沒有敵人」自辯指出,因言治罪,不符合中國憲法所確立人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707130419-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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