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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為名單,以林益世為例,公懲會審理指出,林益世的違失行為已重創政府形象,嚴重損害政府名譽,為維護公務紀律,自有懲戒之必要,因此判決林益世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76483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林益世索賄案

林益世涉索賄入獄 公懲會:停止任用3年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被控收賄「喬」合約,因財產來源不明罪遭判2年定讞,今年9月已入監服刑,但他被控「收受賄賂」則被撤銷發回更審。公務員懲戒委員會26日再以林益世於該案被監察院彈劾,且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期間未誠實申報財產兩項事由,判決林益世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林益世因涉索賄遭判刑2年入獄執行中。(圖/資料照)「地勇選礦」負責人陳啟祥爆料,林益世(50歲)2010年間擔任立委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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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索賄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益世索賄案(或稱林益世案,簡稱林案[1])是臺灣於2012年6月爆發的政壇貪瀆罪案,起因於時任國民黨副主席及行政院祕書長的林益世擔任立法委員時,以協助中國鋼鐵公司(簡稱中鋼)下游廠商「地勇選礦公司」續約為由,涉嫌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索取賄款。林的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舅父沈煥璋、沈煥瑤亦有涉入其中的嫌疑。 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於2012年10月25日將全案偵查終結,將被告林益世、彭愛佳、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E%97%E7%9B%8A%E4%B8%96%E7%B4%A2%E8%B3%84%E6%A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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