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天是6月1日,近日內請抽空把自己的退休金及18趴入帳存摺刷一下,再連同封面,影印下來備用。
2. 107年6月11日起,凡關個人重審函送達簽收時間及個人簽收証明,均須妥善保存。
(請確實保存該函件寄來時之信封,以及個人簽收該郵件之時間),3. 接到原服務機關寄來“7月減少月退休金及優存”重審函之後,為辦理個人30日內提復審及訴願之用。
(love)特此提醒!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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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銓敘部官員認為,要看年金改革方案何時實施,實施之日生效,才會有行政救濟問題,但權益受損的軍公教人員,依保障法須於三十天內提出復審。

資料佐證

http://www.new7.com.tw/NewsView.aspx?t=03&i=TXT2017061510461216I
向考試院提出行政處分書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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