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2019年9月27日新公告:
章節3 - 持台灣護照者,應在國籍欄寫 "Taiwan"。
申請者凡國籍欄寫 “Taiwan, PRC,” “Taiwan, China,”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或是 “Taiwan, ROC.” 一概不受理。」

美國國土安全部官方網站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12-part-k-chapter-3?fbclid=IwAR1n9kxAPCpw0Ov8bj8jrh8D_MyaDKX9gx1trsW-O9pk5m46FEZn1nSoyKY#footnote-3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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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Orz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MrOrz 查核回應
其實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下,美國的文件一直都是使用台灣,沒有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但也沒有特別提到中華民國。因此美國移民局的規定,其實與美國一直以來的政策相符。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uc.watchout.tw/read/7JQGgKA3eVkzIeEtps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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