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號外###

公教警消【非看不可】,敬請廣傳。


轉傳前勞委會《孟藹倫》處長貼文:

我們都知道這個法律是違憲的,違反憲法第15條及第23條,應該是一個無效的法律。

問題是,法律已經通過了,如果不趕快修改這個法律的話,就會在今年107年的7月1號施行。

銓敘部及行政院這些機關依據這個法律所做出來的減少我們公務人員退休金的行政處分。

既然是依法律的規定所做的,公務員向銓敘部提複審,教師向行政院提 起訴願請求撤銷行政處分,這個階段我們是不會有機會贏的。

既然知道訴願一定會輸,那我們為什麼還要按照行政處分所給的救濟程序,去提起訴願請求撤銷行政處分?

因為提起訴願是不服的意思表示,如果有30萬以上的人表達不服的意思,這是一股很強大的修改這個法律的力量。

我們真正所要的,就是把這個法律第95條修改掉,這個法律的施行日期應該要另定之。

只要施行日期另定之,這個法律基本上就不會施行了。

目前所知銓敘部會在3月1號開始,陸續寄出行政處分。

行政院對於教師的行政處分,時間上應該是和銓敘部差不多的。

如果政府發出30萬份的行政處分,只有一萬人提出訴願或復審,也就是說只有一萬人不服行政處分的意思。

那麼我們做再大的努力去行政訴訟,也可以能達不到我們的目的。

因為政府會擴大這件事,向社會大眾表示90%以上的退休人員都是同意年金改革,同意減少退休金。

請大家要了解,提起行政訴訟的目的,希望有好幾萬件的訴訟案件,來迫使審理法官停止審理,由行政法院的法官依法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憲法。

如果行政訴訟的案件太少,我們贏的機會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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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溯及既往沒有違憲,年改會委員也是政大法律系教授的郭明政,是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被牛津世界百科全書,譽為全球最權威社會保險學者之一,他拿大法官釋字620號,以及717號做說明。反對年金改革的軍公教以「法律不溯及既往」為理由。「不溯既往」是指新法通過後,不會去追溯收回過去已給的福利,而不是新法通過後,未發生的福利也要比照舊法。
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強調,基於社會不停變動,國家要不停修改法律,只要權力還沒發生變動者,在修改法律之後就要適用修改法律後的新法。而且所得替代率,先進國家都遠低於台灣。

資料佐證

https://blog.hamibook.com.tw/新聞時事/抗議年金改革!為何勞工比軍公教更有理由上街頭/
抗議年金改革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1888175
為何台灣需要年金改革?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721578
年改溯及既往涉違憲? 學者:可適用新法

抗議年金改革!為何勞工比軍公教更有理由上街頭?

若千萬勞工未來的退休金不足以維生,愈來愈多的「下流老人」將成為嚴重社會問題。未來想解決這個問題,所支出的其他社福經費,恐怕會遠大於國民年金的財務缺口。 國民黨執政時,沒有能力完成改革,在野後黨主席洪秀柱(前右二)索性上街頭反改革。攝影/柯承惠 「國民年金改革方案」草案在吵吵嚷嚷中送進立法院,吵嚷絕大部分是軍公教人員,而且是退休軍公教人員。而退休軍公教人員,相對於勞工、農民,又是目前退休福利最好的

https://blog.hamibook.com.tw/新聞時事/抗議年金改革!為何勞工比軍公教更有理由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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