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證券董事長馬志玲,透過其友人杜麗萍,向吳淑珍談妥2億元政治獻金,在2004年11月30日,以水果紙箱,內裝現金,帶至總統官邸交付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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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已定讞,陳水扁前總統與其夫人確定有收賄之罪行。

資料佐證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二次金改案

二次金改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二次金改案,於2010年在台灣發生的金融案件。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及其妻子吳淑珍,被指控在第二次臺灣金融改革期間,收受元大證券馬志玲兩億元賄款,協助元大證券購併復華金控。這被視為是扁家弊案之一。 事件經過[编辑] 在2001年間,陳水扁政府時期,推動二次金改政策,政府希望台灣金融機構能朝向整併方向前進。 元大證券併購復華金控[编辑] 因為行政院財政部凍結金控公司執照申請,元大證券希望能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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