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11月7日「馬習會」時,「太陽花」要角陳為廷等23人為表抗議,凌晨4點衝入搭載馬英九的航空公司松山機場辦公室破壞,損失不輕的航空公司提告。此案105年12月7日因撤告而不起訴。
 北檢很聰明,這種案件證據確鑿,嫌犯也供認不諱,通常兩三個禮拜就會起訴,卻放了13個月才不起訴,擺明檢察官在等待綠營的政治指令 否則太違背常情了。
 林全上任首件公文,是撤告126名占領行政院的太陽花成員。此事發生在103年3月18日,林全就任是105年5月20日,檢察官善觀風向,11個月才起訴,而法官更厲害,放15個月不審,這種犯罪過程被全程錄影的案件擺了26個月,根本在等待新政府來撤告,司法有獨立嗎?逮人的警察還有8人被撤告的成員控告殺人未遂,現仍在跑法院,包括退休的前北市警局長黃昇勇。
 年底了,我們來替一向親綠的司法算總帳!
 看到陳水扁替陳幸妤診所開幕致詞的神采,想到95年的趙建銘案。此案扁婿趙建銘涉內線交易,讓家人便宜買到彰銀特別股,檢方收押他後,更在95年7月10日起訴,求刑8年,但10年來,由一審7年、二審6年、更一審7年、更二審7年,到現在的更三審判4年,愈來愈輕,且已上訴在更四審中。
 95年11月3日,吳淑珍被依盜領總統國務機要費遭起訴,檢察官陳瑞仁表明,總統陳水扁在憲法有免刑事之權,會在97年520陳卸任後,依貪汙罪起訴他,這是諸多扁案中的第一件。
 但此案下場呢?陳水扁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判20年,目前更一審是扁、珍俱無罪,特偵組上訴中,不料陳聲請因病免審議獲准,106年1月1日起,上訴的特偵組反被裁撤。10年了,誰還在乎吳淑珍收集發票報公帳?而綠色司法,更是一灘死水。
 96年10月22日,綠委高志鵬替東豐閣集團關說購買國產土地,收賄200萬元,助理拿150萬元,他拿50萬元,檢察官求刑9年,當時陳水扁是總統,他不敢罵司法;等馬英九執政,98月7月15日,一審判5年6月,他痛批馬的黑手伸進司法;不料100年1月20日,二審竟判無罪,他大呼司法是公正的,還他清白,不提馬是總統;沒想到102年7月6日的更一審又判7年6月,因馬還是總統,他持續批司法;等蔡英文上任的105年11月17日更二審,他被判4年6月,還可上訴,9年了,司法還在擺渡,也在擺爛。
 歷史學者黃仁宇寫《萬曆15年》時,用大歷史角度看待當年一些小事,造成明朝衰亡,「刑事速審法」規定案件8年審完,這些從萬曆95年審到萬曆105年的案子,似乎也沒人在乎,司法,看來是完了。(董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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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往往無法獲得所有人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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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07/1006305/

抗議馬習會破壞華航逃生梯 陳為廷不起訴 | 蘋果日報

前總統馬英九去年11月7日自松山機場搭機,準備前往新加坡參加馬習會,太陽花領袖陳為廷等25人,為了反對馬習會,也到松山機場抗議,並闖入中華航空公司員工活動中心,破壞逃生梯、噴灑滅火器,遭華航提告後被警方逮捕送辦,事後因華航撤告,台北地檢署上午陳為廷等人涉毀損、侵入住宅部分做出不起訴處分,只有1名抗議的艾姓學生,因涉嫌妨害公務不能撤告,但北檢給予緩起訴。 去年11月7日,前總統馬英九與中國國家主席習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07/10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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