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投票給民進黨的32個理由】
01、主張廢除死刑
02、錯誤能源政策
03、充滿政治謊言
04、支持同性婚姻
05、貪婪寡廉鮮恥
06、操縱媒體愚民
07、爛設違憲機構
08、治國無道失能
09、煽動媚日仇中
10、自肥國營職位
11、無情涂毒人民
12、獨裁禍國殃民
13、為政倒行逆施
14、破壞校園自主
15、制造族群對立
16、惡性追殺異黨
17、違法年金改革
18、外交全面潰敗
19、施政不顧百姓
20、五鬼搬運國庫
21、騙取百姓選票
22、惡鬥自黨同志
23、悖逆黨德黨魂
24、亂改教育課綱
25、泯滅民族大義
26、東廠復辟猖獗
27、癩神關閉民主
28、中選會不中立
29、假正義鬥異黨
30、經濟崩潰蕭條
31、不認錯怪媒體
32、廢18趴卻自領
【附註】:民進黨惡行罄竹難書,歷史自會留下紀錄,歡迎所有受迫害的國人,集思廣益,持續往下補充不投票給民進黨的理由。
【民進黨要倒,台灣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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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訊息有 2 則查核回應
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從國家主權的層次觀察這種現象,可以看到中國在積極消滅台灣國家主權的同時,台灣內部卻有人熱衷於以「一中各表」主張台灣的國家主權應該「虛級化」與之相互呼應。
可以理解的是,無論執政黨為何,台灣民眾都能用民主的態度面對,共同和諧的維持和平。蔡英文向北京提出「和平、對等、民主、對話」四個基礎,這是兩岸啟動良性互動、長久發展的關鍵。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presidentlee.tw/誰要ecfa?──-國共秘密外交危害台灣主權/

https://ctee.com.tw/news/policy/205339.html

誰要ECFA?── 國共秘密外交危害台灣主權

誰要ECFA?──國共秘密外交危害台灣主權 王思為  (南華大學非營利事業管理學系/歐洲研究所助理教授) 馬政府的「九二共識」蒸發台灣主權   在2008年5月的第二次政黨輪替之後,馬政府積極落實所謂「九二共識」基調之下的一中政策:在「外交全面休兵」掩飾著「兩岸政策位階高於外交」的戰略思考底下,表面上兩岸關係在看似在努力修補過去的雙方歧異,實際上卻是一方面主動配合著中國的對台統戰節奏

https://presidentlee.tw/%E8%AA%B0%E8%A6%81ecfa%EF%BC%9F%E2%94%80%E2%94%80-%E5%9C%8B%E5%85%B1%E7%A7%98%E5%AF%86%E5%A4%96%E4%BA%A4%E5%8D%B1%E5%AE%B3%E5%8F%B0%E7%81%A3%E4%B8%BB%E6%AC%8A/
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大法官會議在釋字第748號解釋中,闡明婚姻是基本人權,而且憲法保障的性別平等,廣義的包括性別與性傾向的平等,因而任何以性傾向為分類的差別待遇都必須經嚴格的檢視。


立專法絕對比修民法更耗費資源。因為跟「配偶」相關的權利義務多如牛毛,例如:醫療、訴訟、財產等權利,這些權利散見在各種法律中,在立法院也分屬不同委員會。一旦專法並沒有將「同性伴侶」等同於「配偶」,當同性伴侶無法適用「配偶」的權利時,立法者必須一部一部法律提出來檢討這種差別待遇是否合理、必要,這絕對是立法資源的莫大浪費。而尤美女委員提出,現在躺在立法院二讀程序的的立法草案,則只需要修改《民法》的5個條文,因為只要把「同性伴侶」納入「配偶」的範圍,不只不會影響到異性戀夫妻的任何權益,更是對民法或其他法律更動最少的修法方式。


同性婚姻姻加入婚姻制度,是擴大原有婚姻制度的內涵,讓更多人受婚姻制度的保障,但並沒有因此破壞原有婚姻制度本身,異性戀照樣去跟異性結婚,沒有人會要求你去跟同性戀結婚。現行婚姻平權草案,並無給予同性婚姻家庭較多的權利或保障。真正有害下一代的不是同性婚姻,而是反對同性婚姻人士的歧視,那些嚷著同性戀不適任父母有害下一代的人,才是真正造成孩子傷害的人。當反對同性婚姻者學會尊重,同性婚姻的下一代就可以健康的成長。

資料佐證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84493
保障同婚為何不能立專法? 尤美女專業解析

http://dailyview.tw/Popular/Detail/596
同婚立專法等於歧視?「民法派」與「專法派」到底在吵什麼!
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5/02/03/youmeihui/
「異性戀霸權」是什麼?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525860
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
https://blog.scs.org.hk/「逆向歧視」faq──性傾向歧視法的爭議/
性傾向歧視法的爭議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逆向歧視
逆向歧視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525860
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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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84493

同婚立專法等於歧視?「民法派」與「專法派」到底在吵什麼! | 網路爆紅 | DailyView 網路溫度計

對於同性戀的權益應該受到保障已經沒有太多的爭議,目前大家討論的方向則是聚焦在究竟要修民法,實現普通法上的平等,還是另立專法,保障同性戀者的婚姻權益。(by 小編 勞倫溼) image source:愛奇藝支持修民法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不斷延燒,支持修改民法的人認為,唯有如此才能符合憲法上的平等原則,不僅是讓同性戀者擁有等同於一般夫妻的權益,更要強調他們

http://dailyview.tw/Popular/Detail/596

「異性戀霸權」是什麼?

游美惠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 ◎先搞清楚「霸權」不是「霸氣」 從2011年「真愛聯盟事件[1]」到後來為反對多元成家推動立法的「守護家庭聯盟[2]」,我們常聽到投入相關活動的積極份子狀似無辜地喊冤說,他們不是「異性戀霸權」(heterosexual hegemony),他們只是想溫和地訴求,想要「擁護傳統家庭價值」,希望「救救下一代」,他們宣稱自己不是「霸權」(的擁護者),但問題是:「

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5/02/03/youmeihui/

自由開講》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回應羅瑩雪「無色覺醒」 - 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

◎鄭子薇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在「無色覺醒」節目中,提倡立專法而非用民法保障同性伴侶。其中的一個立論是:「堅持修民法,是要修民法裡面所有關於父母、夫妻,還有男女等等這些跟性別有關的名詞,有二百多個法條都要修正。而且會影響傳統家庭運用很長久的觀念跟名詞,會造成非常大的不方便。」乍聽之下言之成理,然而,大家知道法律最常用什麼詞彙來稱稱呼「夫妻之一方」嗎?不是大家常用的「老婆」、「老公」,也不是我們常聽到的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525860

「逆向歧視」FAQ──性傾向歧視法的爭議

香港性文化學會 緒言 香港社會已為應否制訂性傾向歧視法爭論十多年,反對者指出這類法例雖以保障人權和消除歧視為目的,但實際的效果卻會剝奪不認同同性戀的市民的合理人權,導致他們承受「逆向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這樣並不公平,也非「真平權」。由於同性戀社運(簡稱「同運」)近年在西方已佔主宰性地位,所以逆向歧視的個案也愈趨頻繁,令不少市民對性傾向歧視法更感憂慮。[1]因此,

https://blog.scs.org.hk/「逆向歧視」faq──性傾向歧視法的爭議/

逆向歧視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条目中立性有争议。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2006年7月) 加上此模板的編輯者需在討論頁說明此文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以便讓各編輯者討論和改善。在編輯之前請務必察看讨论页。 逆向歧視(英语:reverse discrimination)是一種藉由優惠少數群體,以對抗主流群體固有優勢的差別性待遇措施。群體由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族群、性傾向或其它因素來界定。相較一般的歧視概念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逆向歧視

自由開講》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回應羅瑩雪「無色覺醒」 - 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

◎鄭子薇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在「無色覺醒」節目中,提倡立專法而非用民法保障同性伴侶。其中的一個立論是:「堅持修民法,是要修民法裡面所有關於父母、夫妻,還有男女等等這些跟性別有關的名詞,有二百多個法條都要修正。而且會影響傳統家庭運用很長久的觀念跟名詞,會造成非常大的不方便。」乍聽之下言之成理,然而,大家知道法律最常用什麼詞彙來稱稱呼「夫妻之一方」嗎?不是大家常用的「老婆」、「老公」,也不是我們常聽到的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52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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