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音公司宣布大動作抓版權,只要是弘音有買版權的歌曲,其它各品牌的點歌機都不可以播放!
請各位老師、幹部和學員們多注意一下了........

【弘音將取諦社區歌唱班未申購版權】!

目前弘音公司抓版權第一對象就是向各區公所承租的歌唱班,再向外延伸至承租私人場地的歌唱班。

💢上課注意事項:💢

01.上課時間請關大門。

02.如有陌生人要來觀摩、旁聽或加入歌班,一律拒絕。

03.如表明是朋友或其他學員介紹要加入我們歌唱班,一定要問清楚介紹人叫什麼名字,並當場打電話連絡確認過後,才可以讓他進入。

04.老師和幹部特別注意,上課時間一律禁止任何人錄影。

05.如有不明人士已進入教室,請老師或幹部先將電視關掉,再關點歌機和音響,如果他要求你開機不用理會他,並將他驅離出場 (因為他不是公部門,沒有公權力,所以不用理會他)。

06.如有陌生人問起你們是歌唱班在上課嗎? 你就回答我們是社區在開會或不用回答他。

07.麻煩大家不要將歌譜影印給其他人,如有人問起你們歌譜是怎麼拿到的,就回答不知道,來的時侯社區就有放了。

08.往後歌譜裡的電話我會把它拿掉,請大家見諒。

09.上課中有錄影習慣的老師或學員們,請改為錄音不要再錄影了,因為這是最直接的證據!

10.之前有將上課過程、教唱影片或歌譜上傳到You Tube或FB上的老師或學員,請盡速撤下,因這都是鐵證,拜託大家了!

謝謝各位美女、帥哥們的配合~感恩!😊😊😊

(轉貼的)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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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訊息有 1 則查核回應
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仍應支持正版音樂。
弘音如果對於市場競爭及消費者利益顯有負面影響,是以不正當方法阻礙同業在市場競爭,而有限制競爭之虞。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44224

伴唱機大咖弘音不當限制競爭遭罰1000萬 提告敗訴 | 聯合新聞網

弘音多媒體科技公司以契約向經銷商收取熊讚權利金,提供下游店家伴唱帶並收取租金,卻利用市場優勢訂定作業辦法,促使經銷商對有使用他牌伴唱帶的店家加收每月兩千元租金,涉不當限制競爭,遭公平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裁處1000萬元罰鍰。弘音不服提告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裁罰合法,判弘音敗訴,可上訴。公平會認為,弘音和經銷商訂立104年經銷合約書,收取同年經銷總金額10%的票據作為熊讚權利金,以業績優劣決定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4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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