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taisounds.com/w/TaiSounds/society_19061218050306105

去一趟中國,回台灣被槍決!送中變送終,那年中華民國殺了杜家三人

想像一場滅門血案 香港爆發百萬人反送中大遊行,今天,我們來講一個有一點點關聯的滅門血案。 有一天,你的兩個弟弟,去中國找爸爸。他們三個回台灣以後,警察到了你家,說你的爸爸和你的兩個弟弟,三人涉嫌在中國強盜、還殺了五個人,中國因此發布紅色通緝令。檢察官偵辦後把他們三個起訴。 台灣的檢察官沒辦法去中國辦案,送到台灣的,只有中國公安做的筆錄、和物證的照片。 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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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此案第一審陪席法官陳欽賢的訪談:「當時因為刑事訴訟法尚未修正(於92年9月1日才修正),並無傳聞法則的適用,實務界是一個『什麼東西都可以當證據』的時代。」此案可能是國內唯一一件過程中曾經出現無罪判決,最後死刑確定且已執行的案子。一審曾請台灣的鑑識專家翁景惠解釋中國的鑑定方法是否符合一般實驗室的水準,翁景惠表示並不滿意,最後一審做出了無罪判決,但終審法院選擇採信中國方面證據,判決死刑。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digital.jrf.org.tw/articles/2685
勿枉勿縱,只是遠在天邊的傳說~與談人台南地方法院、杜氏兄弟案陪席法官陳欽賢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322/3876797
香港反送中之際,莫忘台灣杜氏兄弟「送終」案

https://www.moj.gov.tw/cp-21-51047-56d8c-001.html
杜氏兄弟案經檢審詳查事證 非僅憑中國公安筆錄判死

勿枉勿縱,只是遠在天邊的傳說~與談人台南地方法院、杜氏兄弟案陪席法官陳欽賢

勿枉勿縱,只是遠在天邊的傳說~與談人台南地方法院、杜氏兄弟案陪席法官陳欽賢黃怡媛、郭亭妤我是此案第一審的陪席法官,在此與大家介紹在第一審中我們所接觸到的證據,以及形成心證的過程。 案情簡介 長年住在大陸的杜清水,是杜氏兄弟的父親,而杜氏兄弟──杜明雄及杜明郎,則是當年那陣子才去大陸。民國90年7月10日凌晨,在一位台商經營的聯窖五金化工廠,發生一件命案,現場死了五個人,包括兩個大陸籍保全、一位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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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之際,莫忘台灣杜氏兄弟「送終」案 | 司法流言終結者 | 鳴人堂

16日香港200萬人反送中大遊行,一名示威者手舉「別殺我」看板諷刺日前港警所採取的鎮壓手段過當。 圖/美聯社 近日,香港立法會因審議「逃犯條例」(又稱送中條例),而在香港社會掀起滔天巨浪的反抗潮。 送中條例主要內容是,只要觸犯該國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香港就能把人移送過去;不管你是否是香港人,只要你入境香港,港府皆可依此條例將你移交。 也就是說,無論你在台灣、美國、日本、菲律賓、南極洲,觸犯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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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兄弟案經檢審詳查事證 非僅憑中國公安筆錄判死

新聞發布 資料發布日期:103/05/07 杜氏兄弟案經檢審詳查事證 非僅憑中國公安筆錄判死 有人指稱:杜氏兄弟連殺台商等5人案,僅憑中國公安筆錄即判決死刑確定云云,絕非事實,謹提出嚴正說明。  臺南地檢檢察官由警方得知廣東省公安廳於90年7月25日正式要求國際刑警組織對杜清水、杜明郎、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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