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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清冠一號」可以做為「預防」確診來使用嗎?是可以的

由於新冠肺炎的傳染力非常強,一旦感染之後,症狀變化和病情發展相當快速,所以針對新冠肺炎的「高風險人員」,應積極主動的「預防性投藥」就有其必要。所以「臺灣清冠一號」的適用對象,除了「無症狀感染者」、發病後患者包括輕症、重症,也應能用於「預防高風險人員感染」或減輕感染後的症狀。臺灣清冠一號
• 經過一系列生物分子及細胞層次的研究,以及P3實驗室直接針對 SARS-CoV-2的細胞感染研究,證實複方臺灣清冠一號具有多靶點的作用機轉,包括:
• 抑制新冠病毒棘蛋白(Spike Protein)與宿主細胞膜上ACE2的結合,阻止病毒入侵細胞。
• 抑制3CL蛋白酶的活性,阻斷病毒在細胞內的複製。
• 抑制肺泡巨噬細胞分泌的細胞激素TNF-α、IL-6,來調控所產生的發炎風暴,減少肺部的破壞及降低肺纖維化的發展。
既然有這樣的作用就能預防性投藥,例如開刀前給予抗生素預防感染一般

清冠一號其中的10種藥物,皆非劇烈性中藥,使用上副作用小,所以高風險的族群與對象,可以積極主動「預防性投藥」、使用「臺灣清冠一號」、立即截斷病勢。

而這裡所稱高風險的族群與對象,包括了:
接觸確診者後居家隔離的人、可能增加感染及疾病嚴重度的人(如:65歲以上的長者、免疫低下族群等)、高接觸風險工作者(如醫事人員、社福機構人員及其受照顧者、國際航空機組員、出入境工作人員、防疫車隊駕駛、負責防疫旅宿和居家檢疫的工作人員等)、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等

看到很多為未打疫苗的人,確診就是10之重症,百分之二的死亡率,您看有些體質不佳的人不到三五天就走了,根本來不及,高風險預防性投藥是最好的選擇。

很多中醫師都在講確診才可以投藥,根本就是不對,誤導民眾,延遲病情。

另外清冠一號根本不是寒,頂多是涼。 其次瘟疫不需要辯證論治,不然疫情發展太快根本病人就gg了,只要慢性病,例如癌症或是糖尿病才需要特別辯證論治。

中醫歷史上面對病勢變化迅速瘟疫中的大量病患均採「透邪外出、截斷病勢、專病專方」的治療方式,以達防止疫情擴散及病人重症之目的。所以一旦感染就須使用「專方」「預防性投藥」的積極治療,亦不適宜為不同體質的病人「對症治療」調整用藥。
部分中醫師提出需要顧慮體質、平衡用藥、對症治療,這種想法只適合一般慢性疾病及一般性感染的治療,並不適合在瘟疫專方中使用,會降低效能。病毒高峰期預防短期使用清冠一號半劑量或1/3劑量,二至三個月不會影響健康傷害身體。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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