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修法讓約聘人員滿3年就有職等 國民黨團轟:準備國考的人情何以堪
新頭殼newtalk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若未來在立法院通過,將允許約聘人員得於進用滿3年後,擔任或兼任研究、實驗、文教、醫療、專業科技、限期性任務功能組織等機關機構組織法規定有職稱職等的職務。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13日)則召開「肥官不夠分!還想修法佔高缺!未來滿城盡是口譯哥?」記者會,痛批該草案將破壞國家的文官體制。 國民黨團書記長蔣萬安指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
新頭殼newtalk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若未來在立法院通過,將允許約聘人員得於進用滿3年後,擔任或兼任研究、實驗、文教、醫療、專業科技、限期性任務功能組織等機關機構組織法規定有職稱職等的職務。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13日)則召開「肥官不夠分!還想修法佔高缺!未來滿城盡是口譯哥?」記者會,痛批該草案將破壞國家的文官體制。 國民黨團書記長蔣萬安指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擬具「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規定三等以上聘約人員可在進用滿三年後任特定機關有職稱職務,遭質疑恐將排擠公務人員。人事行政總處表示,聘約人員不會取得公務員身分,任特定領域職務,也不會擴及一般行政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在草案說明中指出,未來政府公開競爭遴用的聘約人員若符合相關資格,得於進用...
以上內容由「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