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行人示意讓你先行的時候千萬不要過
一樣吃罰單上繳2000給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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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是真的,但也怕是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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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千萬不要過的說法並不正確,依據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路權的概念應是相對的,不論是行人或是汽 機車駕駛者在道路上行駛,都有注意路況與禮讓其他用路人的責任與義務。建議仍是禮讓行人為優先。

資料佐證

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9283&p=59

https://www.xindian.police.ntpc.gov.tw/cp-183-475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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